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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保單必須讓第三者知道


    小珍是一家機械工廠的操作員,三年前X保險公司透過電話行銷, 打電話到小珍上班的工廠向小珍介紹保險商品,小珍於是向X保險公司購了100萬的壽險、100萬的意外險與一些醫療險.


    然而因為小珍的老公極反對保險所以她沒將這件事讓老公及其他人知道.


    而留給保險公司的資料也是留她上班的工廠地址和電話, 保險費則由銀行自動轉帳扣繳一個月前小珍上班的機械工廠鍋爐爆炸,因工廠的易燃物甚多,整個工廠就這麼燒完了而小珍也在這場意外中不幸走了.


    小珍的老闆因工廠不賺錢而沒有修護工廠繼續營業工廠就這麼荒廢在那兒.


    保險的理賠屬"申請主義"而非"事實主義", 也就是說, 假如發生符合理賠的情況,  保險公司方面必須有人提出申請, 才會理賠,並非事情發生了就主動給付, 不論是壽險、意外險或醫療險都是如此.


    除非是一些大型的社會新聞如阿里山的小火車事件,或空難事件(也不見得每家保險公司都會主動理賠).


    若沒有人知道要申請, 保險公司是不會主動告訴你可以申請理賠的.


    故事中的女主角小珍,原本在這次事件中可以得到保險公司200萬元的理賠金,但因沒有人知道小珍有買保險, 包括小珍的老公也不知道,而且又是透過電話行銷, 所以也沒有業務員來拜訪, 更不幸的是工廠也關了, 保險公司縱使有再好的服務也找不到小珍,保單至多就是扣不到錢而進入停效或失效, 保險公司並不會主動來找人理賠


    < 所以你知道你的保險必須要讓第三者知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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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車佬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