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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保單必須讓第三者知道
小珍是一家機械工廠的操作員,三年前X保險公司透過電話行銷, 打電話到小珍上班的工廠向小珍介紹保險商品,小珍於是向X保險公司購了100萬的壽險、100萬的意外險與一些醫療險.
然而因為小珍的老公極反對保險, 所以她沒將這件事讓老公及其他人知道.
而留給保險公司的資料也是留她上班的工廠地址和電話, 保險費則由銀行自動轉帳扣繳. 一個月前, 小珍上班的機械工廠鍋爐爆炸,因工廠的易燃物甚多,整個工廠就這麼燒完了, 而小珍也在這場意外中不幸走了.
小珍的老闆因工廠不賺錢, 而沒有修護工廠繼續營業, 工廠就這麼荒廢在那兒.
保險的理賠屬"申請主義"而非"事實主義", 也就是說, 假如發生符合理賠的情況, ? 保險公司方面必須有人提出申請, 才會理賠,並非事情發生了就主動給付, 不論是壽險、意外險或醫療險都是如此.
除非是一些大型的社會新聞, 如阿里山的小火車事件,或空難事件(也不見得每家保險公司都會主動理賠).
若沒有人知道要申請, 保險公司是不會主動告訴你可以申請理賠的.
故事中的女主角小珍,原本在這次事件中可以得到保險公司200萬元的理賠金,但因沒有人知道小珍有買保險, 包括小珍的老公也不知道,而且又是透過電話行銷, 所以也沒有業務員來拜訪, 更不幸的是工廠也關了, 保險公司縱使有再好的服務也找不到小珍,保單至多就是扣不到錢而進入停效或失效, 保險公司並不會主動來找人理賠
< 所以你知道你的保險必須要讓第三者知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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