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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間吵架是常有的事,制定公約能有效地防止錯上加錯,讓感情能夠及時地懸崖勒馬。
公約一:吵架不當著父母、親戚、鄰居的面吵,在公共場所給對方面子。
公約二:要出氣時,不准砸東西,只能吃東西,實在手癢只能砸枕頭
公約三:尊敬對方的父母長輩,吵架不開心不能對父母無禮。
公約四:無論吵架多嚴重,都不許提離婚,有錯一方要主動道歉,無錯一方在有錯方道歉並補償後要盡快原諒對方。
公約五:不管誰對誰錯,只要一吵架,男方必須先輕聲慢語哄女方一次,女方才能馬上冷靜下來,否則女方一看到男方哇啦哇啦女方也忍不住哇啦哇啦,一旦造成嚴重後果,全部由男方負責。
公約六:在家裡吵架不准一走了之,實在要走,不得走出小區,不許不帶手機和關機。
公約七:吵架時男方不准掛電話,如果掛了要馬上打回去,並表示歉意;吵架時女方如果掛了電話,男方必須在1分鐘內打給女方。電話不通打手機,總之不能氣綏,屢掛屢打,但是女方也要給男方面子,每次掛電話次數不大於2次。
公約八:吵架盡量不隔夜,晚上睡覺時男方必須主動抱女方,女方生氣百般推讓男方也不能就此放棄,一定要哄到女方睡著,做上美夢……
公約九:每週都要給對方按摩一次,因為大家經常吵架都很辛苦,男方手藝不好的話可以跟盲人師傅學,嚴禁向髮廊女學!
(公約條款暫時為以上這幾條,可由女方無理由無時間限制地更改,男方有權利提出異議,但是異議是否被採納最終解釋權在女方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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