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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經十二談(上)



 




《茶經十二談》


小序


沒想到會寫什麼關于《茶經》的隨筆,因為我是個連茶樹的樣子都沒近距離見過的北人,又怎麼寫得出這類東西呢?可是,自從無意中做起為《茶經》集注的“零活”后,每集注到一定章節,總是有些多余的話想說。于是,我便隨手把它們寫在各章的集注中,然后再剔出來,敷衍成文。看來,很多事情,雖然想不到,卻也是可以做的,不管做好做坏。
起初,只寫出三兩篇;隨著集注的深入,從9月7日開始,到10月2日為止,竟然一並湊出十二篇,故總名曰《茶經十二談》。它們既是按先后順序所寫,編排時也就按照這個順序,各篇大標題分別為:


1.揚雄可曾“執戟”
2.“京錐文”的涵義及“筥”的外形
3.風爐的功用與鍑的制造技朮
4.融儒釋道思想為一爐的陸羽《茶經》
5.候之,決之,方可挹彼清流
6.《茶經》第七章是“集體”創作的
7.浙東、浙西與江南西道、江南東道的關系
8.陸納痛打侄子時做的是什麼官
9.王肅何以將茶貶作“酪奴”
10.王肅不曾將茶貶作“酪奴”嗎
11.晏子吃的菜,喝的湯,唐人飲的茶
12.寫在《茶經》集注中的九條隨筆


其中,前兩篇談的分別是《茶經》第一、二章;第三、四篇談的是《茶經》第四章;第五至七篇談的是《茶經》第五、七、八章;第八至十一篇談的都是《茶經》第九章,最后一篇為《茶經》雜談。


為什麼沒有單獨談《茶經》第三、六章的隨筆?我怎麼知道。如果一定要寫,可能一篇都寫不出呢。何況,寫得越少,對我也越有利:這十二篇“偶然作”中,不知有多少錯誤呢!如再多寫,豈不是更容易為方家哂笑嗎?幸好,這些隨筆,表面上看,像是一些辨析文字;在骨子里,仍是我一向寫慣了的雜文甚至抒情散文,都只是隨便談的。


既然是隨便談,還在乎些什麼?為文一向只求盡興,寫完了它們,目的已經達到;寫到這里,小序亦已寫得盡興,也就無須再多說什麼了。


《茶經十二談》


所思不可見,歸鴻自翩翩。——皎然《訪陸羽處士不遇》



《茶經十二談》之一:揚雄可曾“執戟”


——由一條《茶經》原注引發的問題


一、揚雄為何被稱為“揚執戟”


今天,整理從網上下載的《茶經》時,從《茶經·一之源》中發現了這樣一條原注:


“楊執戟云:“蜀西南人謂荼曰蔎。”


后面的今人注稱,此處指楊雄。盡管王力先生認為經今人考証,揚雄應該姓“楊”,但我對“揚”這個姓早已習慣,故仍愿稱其為揚雄,這且不管。所以,我感到迷惑的是:


揚雄為何被稱為“揚執戟”?


我覺得,稱其為“揚侍郎”還差不多,理由有二:


“初,雄年四十余,自蜀來至游京師,大司馬車騎將軍王音奇其文雅,召以為門下史,荐雄待詔,歲余,奏《羽獵賦》,除為郎,給事黃門,與王莽、劉歆並。”——《漢書·揚雄傳下》


“然而位不過侍郎,擢才給事黃門。”——《揚雄·解嘲》


所以,如果真的要這麼叫,“執戟”與“侍郎”、“給事黃門”一定有些干系。可是,我先查出的卻是“給事黃門侍郎”。



二、何為“給事黃門侍郎”


“給事黃門侍郎”的省稱為“黃門侍郎”、“黃門郎”,漢時一度曾改為“侍中侍郎”,官職較低,隸郎中令:


2.1 給事黃門侍郎,六百石。本注曰:無員。掌侍從左右,給事中,關通中外。及諸王朝見于殿上,引王就坐。[一]
注[一]
漢舊儀曰:“黃門郎屬黃門令…”…獻帝起居注曰:“帝初即位,初置侍中、給事黃門侍郎,員各六人,出入禁中,近侍帷幄,省尚書事。改給事黃門侍郎為侍中侍郎,去給事黃門之號,旋復復故。”
——《后漢書·志第二十六·百官三》P3593(中華書局版第12冊)


2.2 侍郎:秦漢官名,即皇帝左右的侍從武官,漢屬光祿勛,官位較低。——王力主編《古代漢語》之“解嘲”注


2.3 郎中:戰國時為近侍之稱,與侍郎、郎中同隸郎中令,以其為郎居中,故曰郎中。漢世並選為尚書郎。——《辭源》


三、“給事黃門”<>“給事黃門侍郎”


再查,發現“給事黃門”與“(給事)黃門侍郎”竟然分屬兩種官職,東漢初曾並為“給事黃門侍郎”一職,隋時始去“給事”之名:


3.1 丁孚漢儀曰:“給事中宮侍郎六人,比尚書郎,宦者為之。給事黃門四人,比黃門侍郎。”——《后漢書·志第二十七·百官四》注


3.2
“按:黃門侍郎,秦官也,漢因之。無常員。……《齊職儀》曰:初秦又有給事黃門之職,漢因之。《漢書》云:揚雄、劉歆,並為給事黃門。至東漢初,並二官曰給事黃門侍郎,后又改為侍中侍郎,尋復舊。…《五代史志》云:梁陳置四人,至煬帝減二員,去給事之名,直曰黃門侍郎。”——《初學記·職官部下·黃門侍郎第二》(網絡版)


3.3
三五九三頁14行:“黃門侍郎”:……“給事”二字誤在前一行之末。宋志云“漢東京曰給事黃門侍郎”此其証也。隋煬帝時始去“給事”之名,見隋志。——《后漢書·志第二十六·百官三》(中華書局版第12冊)校勘記


四、今人對“給事黃門”與“(給事)黃門侍郎”的注釋


4.1
“給事黃門:……供職宮中,比一般侍郎官位高。按,秦漢有黃門侍郎,另有給事黃門,后漢並為一官,稱為給事黃門侍郎。”——王力主編《古代漢語》之“解嘲”注


4.2
“給事黃門:秦及西漢郎官給事于黃闥(宮門)之內者,稱黃門郎或黃門侍郎。而給事黃門與黃門侍郎大體相當,常給事殿中,備顧問應時之用。”——《揚雄集校注》(林貞愛校注)之“解嘲”注


五、小結一


綜上,《漢書·揚雄傳下》中的“除為郎,給事黃門”一句,意思大致應為“官拜侍郎,供職宮中,(即擢升為給事黃門侍郎)。”這里,“給事黃門”不該指官名,意應為“給事于黃門”。揚雄《解嘲》中的“位不過侍郎,擢才給事黃門”則可譯為:“職位僅僅是個侍郎,就算被提拔到宮里,卻不過算個給事黃門侍郎而已”。
引文3.2中的“揚雄、劉歆,並為給事黃門”句,因來自網絡,未敢輕信,只能備考。上節引文中的兩條今人注,給人的感覺是揚雄擔任了“給事黃門”一職,我認為,這是不准确的。
不過,由于“給事黃門與黃門侍郎大體相當”,就算揚雄擔任的是“給事黃門”一職,又為什麼要被稱作“揚執戟”呢?


六、典出何方?一點即得


后來,查得實在不耐煩,便去網上找,鼠標竟然“一點即得”:


6.1 “獨有揚執戟,閉關草太玄。”——《古風》其四六


然后,我就開始暗罵自己:明明早就讀過這首詩的,怎麼就忘記了“獨有揚執戟”這一句?害得我白花了半天心思。接著,翻出王琦注的《李太白全集》(中華書局三卷本),在此詩后赫然發現一句這樣的注釋:


“曹植《與楊修書》:昔揚子云,先朝執戟之臣也。”


天,曹植的這封信過去也白讀了!趕緊翻《文選》(上海古籍出版社六卷本):


6.2 《與楊祖德書》:昔楊子云先朝執戟之臣耳,猶稱壯夫不為也。
李善注:漢書曰:楊雄奏羽獵賦,為郎。然郎皆執戟而侍也。東方朔《答客難》曰:官不過侍郎,位不過執戟。——《文選》卷四二·書中


《漢魏六朝文精選》(曹道衡編選)一書里也收了這一篇:


《與楊祖德書》:昔揚子云,先朝執戟之臣耳,猶稱壯夫不為也。
6.3 注釋:執戟之臣,即執戟郎,看守宮門的低級官員。


七、乘勝追擊


回頭再從史書中查,也找到了“郎”與“執戟”的關系:


7.1 續漢志曰:“凡郎官皆主執戟宿韂也。”——《后漢書·朱馮虞鄭周列傳》注


7.2 凡郎官皆主更直執戟,宿韂諸殿門,出充車騎。唯議郎不在直中。——《后漢書·志第二十五·百官二》注 


7.3 韓信謝曰:“臣事項王,官不過郎中,位不過執戟……”
集解張晏曰:“郎中,宿韂執戟之人也。”——《史記·淮陰侯列傳第三十二》


再翻《揚雄集校注》,發現揚雄自己也認為侍郎的“主業”一般為“執戟”:


7.4 揚雄《光祿勛箴》:郎雖執戟,謁者參差。
注釋:郎:官名,戰國始置。秦漢……屬郎中令,有侍郎、侍中,為侍從之職。


看來,“揚執戟”(在《文選》中,卻是“楊執戟”,且不理它。)的出處,最早應在曹植的這封信里了。但揚雄的官職是“給事黃門侍郎”,它與6.3處所稱的“執戟郎”應該是有區別的,像韓信這樣的“傻大個”,才算真正的“執戟郎”呢。
另外,李善的那句“然郎皆執戟而侍也”(6.2)說得也不确切——既然《后漢書》注說“唯議郎不在直中”,又怎能說“郎皆執戟”?


總之,雖然執戟是郎官的主要職責,但不執戟也能做郎官,正與不撞鐘一樣做和尚同。不過,不管揚雄是否執過戟,稱其為“揚執戟”總是沒錯的,開始我就不該怀疑——不然,今天怎會過得這樣快?


《茶經十二談》之二:“京錐文”的涵義及“筥”的外形


——談《茶經》中出現的一句原注及一件茶器



一、“京錐文”同大個的“鉆子”有關系嗎


《茶經》的“三之造”里,有一段對各種茶餅的描繪,開頭是這樣說的:


“茶有千萬狀,鹵莽而言,如胡人靴者,蹙縮然【原注:京錐文也】……”


它的大致意思比較好懂,估計是形容茶餅的外形蜷縮,就像那篇有人在網上解釋的那樣:“像胡人的皮靴,有點皺縮”。為什麼要用“胡靴”做比?看了原注,似有所悟;但對原注中的“京錐文”三字卻絲毫不懂。網上有人把它譯成“大鉆子刻鉆的花紋”,讀來更覺奇怪。還是先從金山詞霸中查查吧:


京:象形。甲骨文字形,象筑起的高丘形,上為聳起的尖端。本義:人工筑起的高土堆。于塹里筑京,皆高五六丈。——《三國志·公孫瓚傳》
文:象形。甲骨文此字象紋理縱橫交錯形。本義:花紋,紋理。“文,錯畫也。象交文。今字作紋。”——《說文》


綜此,我認為這里的“京”字,應由“高土堆”的本義引申為“隆起”之意;“文”字,取其“交錯”的之意;通“紋”,專指葉形“蹙縮”而成的皺痕、皺紋。同理,“錐”字,亦取其“細、尖、小”之意。那麼,“京錐文”大約就是:


茶餅的形態有些凸起(京),葉片細小(錐),相互錯雜(文)在一起。


我想,唐時的胡靴大約也具有這三個特點。可惜,手頭沒有胡靴的圖樣及介紹,不知它的樣子究竟為何。只從網上查到甦軾的兩句詩:“胡靴短靿格粗疏,古雅無如此樣殊”(《謝人惠云巾方舄二首》)。


當初,為《茶經》這一句做集注時,手上仍沒有紙本《茶經》,故以上僅僅是個人理解而已。巧的是,那天,上午寫完上面的這段話,下午便在書店買到了中國工人出版社的《茶經》和“原值”竟為50元的黑心版《中國古代服飾研究》。回來后趕緊趁熱翻了翻,感覺后者的幫助不大,因為沈先生只喜歡談古人的帽子、衣服和女鞋,就是很少講胡靴。前者則同雞肋相仿,原文未必准,原注常有缺失,譯文更有可笑的地方。“京錐文也”這几個字,在工人版的《茶經》里變成了“謂文也”,不知為什麼。


不管怎樣,我的理解雖然可能全錯,但所謂的“大鉆子刻鉆的花紋”似乎更為離譜。


二、《茶經》中的“筥”是個什麼東西


《茶經》“四之器”里,提到了一種叫“筥”的東西:


“筥:以竹織之…或用藤,作木楦如筥形織之。六出圓眼,其底蓋若筣篋,口鑠之。”


工人版《茶經》中對此的譯文是:“或用木料作一個像筥形的木架,用藤子編織出六個圓眼狀紋,底蓋合攏像竹箱,蓋口鎖邊有裝飾。”網上對此的解說則是:“莒,竹編。…或用藤作木柜,盛木炭等燃料用。”《中國茶文化》一書中說:“筥是用竹或藤編成的箱子…用以放炭。”哪個准一些呢?讓《辭源》來評判吧:


筥:圓形竹筐。詩召南采蘋:“于以盛之,維筐及筥。”
筣:竹名。
篋:大曰箱,小曰篋。
楦:“楥”的俗字。楥,木制的鞋楦。也泛指填塞物體中空部分的模架或其他實物。
鑠:熔銷,消損。


善良的《辭源》在“筥”字條的注釋旁還為我附了一幅筥的圖樣。從畫面上看,它大概是用竹或藤編的,編得很密,正所謂“以竹織之…或用藤”也;無蓋,形狀有一點像特大號的酒杯,也就是說,上部寬、圓,如一般的竹筐;底部窄小,頗似酒杯的底座,口向外張成圓形。回頭再看陸羽的這句原文,下几個詞的意思就能大致想明白了:


六出:如果指的不是六出戲,就應該指雪花。雪花一定是六角形的,除非它有殘疾。所以,“六出圓眼”的意思就是:筥與一般圓竹筐的編法不同,中間要留出六角形的圓眼。這種竹筐,我在市場上似曾見過。
筣篋:當指某種小竹筐。
鑠:此處應引申為消減之意。那麼,“其底、蓋若筣篋,口鑠之”就該解釋為:筥的底部及頂蓋就像那種頂上有蓋的小竹箱一樣,底口及蓋口均向上收縮。可是,這該是什麼樣子呢?從《美朮實用圖譜·古今器皿》(曉林等編繪
陝西人民美朮出版社1992年初版
定价3.9元)一書的“竹器皿”編中查到一種云南產的髹漆竹編器圖樣,立刻有了靈感。它的樣子也像大酒杯,下部如酒杯底座;上有竹編的提蓋,提手呈塔形,看起來就像一枚跳棋,與蓋子相連,大致呈三角形,不是也可以稱為“口鑠之”嗎?我想,陸羽所謂的“筥”,大約就是類似的怪東西。


綜上,這一整句的大意便是:筥,竹或藤制。先制出一個筥形的模架,然后用竹(藤)編織。編時要將中間留出六角形的圓眼,底與蓋的編法則如編筣篋,底口及蓋口均漸向內收,略呈三角形。
看來,以上三種譯文均不詳盡,工人版的譯文更不知是用什麼材料“織”出來的。


工人版《茶經》中還附印了清人陸廷燦的《續茶經》,其中將“筥”稱為“烏府”,還繪有它的圖樣。從圖中看,它根本不像大酒杯,只是一個上寬下窄的竹籃,籃上有圓弧形的長提把,就像弧形的鎖梁,無蓋,與筥的外形差异很大。
“霽雨清茗”網(http://opengm.com/~cw/tea/qiju)上有一幅筥的圖片,從畫面看,有底,有蓋,像一個長方形竹箱,洞眼為方形,與陸羽所云的筥,外形差异似乎更大。如果陸羽所言的“筥”真的如方形竹箱,那麼,我對“其底、蓋若筣篋,口鑠之”的理解就顯得可笑了。在沒找到可靠圖片前,不妨先將這些個人理解立此存照吧。


《茶經十二談》之三: 風爐的功用與鍑的制造技朮


——解讀《茶經》第四章中的兩段原文


一、想要打入風爐和鍑的內部


在《茶經》第四章“四之器”中,我最難理解的就是關于“風爐”及“鍑”的那些敘述:


“風爐(灰承):以銅、鐵鑄之,如古鼎形。厚三分,緣闊九分,令六分虛中,致其杇墁。…其三足之間,設三窗,底一窗以為通飆漏燼之所。上並古文書六字:一窗之上書‘伊公’二字,一窗之上書‘氏茶’二字。…置墆[土臬]于其內,設三格……。”


“鍑:以生鐵為之,今人有業冶者,所謂急鐵。其鐵以耕刀之趄,煉而鑄之。內抹土而外抹沙。土滑于內,易其摩滌;沙澀于外,吸其炎焰。”


這兩段是什麼意思呢?因為相關的圖片、文字資料實在太少,自己又太笨,所以,初次讀到它們時,盡管手頭有一點點參考書,還是不能立刻明白它們的制作過程、各部分构造及功能。于是,我只能試著一點點解讀了。


二、風爐的內壁是泥的


“令六分虛中,致其杇墁”是什麼意思?《中國茶文化》一書中對此有一段介紹:“風爐…與古代的鼎相似,三足兩耳,但比古鼎要輕巧得多,可以放在桌上。……爐內有六分厚的泥壁,按裝爐床,置放炭火。”
那麼,“令六分虛中,致其杇墁”的字面意思就是:“爐內留出六分厚的空間,以便用泥涂封”。可是,這又是什麼意思呢?工人版的《茶經》將此句譯為“比爐壁多出的六分向內,其下虛空,涂以泥土”,感覺更加難懂。我想了几天,還是不理解,最后只好去問懂得鍛冶的技師,才終于大致搞清其中的涵義。
原來,“令六分虛中,致其杇墁”的意思是將風爐內涂上一層泥,以便耐火,這層泥的厚度為六分,不能太厚,不然,爐床(即墆[土臬]底穴)就無法裝入。由此可見,《中國茶文化》的譯文才是非常精确且專業的。然后,我一邊為他解釋原文,一邊繼續問,才把另外的几個關鍵詞意也大致搞懂了。


三、風爐的孔洞上不能寫字


“一窗之上書‘羹陸’二字,一窗之上書‘氏茶’二字”的意思,
本來很簡單,就如《中國茶文化》一書所說:“在爐壁的三個小洞上方,分別鑄刻了‘伊公羹’、‘陸氏茶’的字樣……陸羽將自己的茶與伊尹的烹調相提並論,可見其自視之高。”


可是,工人版的《茶經》譯文卻將“一窗之上書‘羹陸’二字”譯作“一個孔洞上寫‘羹陸’二字”,真是可笑。
在現代漢語里,“上”與“上方”是兩種意思。如果洞上也能寫字,倒真算得上“書空”的壯舉了,真乃咄咄怪事也。
還有,這些字是“寫”上去的嗎?查《辭源》,“寫”字的一種釋義為:“寫:熔鑄。《國語》越下:‘王命以良金寫范蠡之狀而朝禮之。’”這里,陸羽顯然采用的就是這種涵義。這麼短的一句原文,譯文卻一錯再錯,工人版的譯文准确程度可想而知。
此外,我覺得,陸羽不但可以與“虛幻”的伊尹相比,更能胜過他,“陸氏茶”這個詞,用得絲毫也不過分。
四、“墆[土臬]”即爐襯


“墆[土臬]”是什麼東西?分別查吧:


墆:dì,隱蔽貌。
《康熙字典》丑集中:“[土臬],十畫,連乙切,音臬,小山也。”


網絡版《茶經》的今注里,對“置墆[土臬]于其內”這一句有注。可惜,那里混有很多錯字,將其改掉后,大體如下:


置墆[土臬],犎比滂:犎,貯藏。《廣韻》:“墆,貯也,止也。”比滂,土堆。《集韻》:“比滂,小山也”。


讀完,仍覺蹊蹺。“犎比滂”這三個字是怎麼來的?在宣紙本及工人版《茶經》中皆不見,据注文中的釋意看,它似應為原注,因為“墆”與“犎”語意相近,“[土臬]”與“比滂”亦然。若果然如此,就應該寫成“置墆[土臬]【原注:犎比滂】于其內”,直譯就該是:在里面放置一座隱蔽的小山(或土堆)。弄到這里,我更迷糊了。幸好,《中國茶文化》中不但附有風爐的圖樣,還分別附了“墆[土臬]”、“墆[土臬]三格”、“墆[土臬]底穴”的圖樣。
從圖樣看,“墆[土臬]”很像圓形的洗衣机甩干桶,底平,上有三個與其連為一體的提耳,把它拿給懂鍛造技朮的人看時,他立刻告訴我說,這叫爐襯,此外還應有配套的爐排。看了“墆[土臬]底穴”的圖樣,他說,這就是爐排。想不到,“墆[土臬]”的意思這麼輕易就“搞定”了:


“墆[土臬]”即爐襯,裝煤炭用。“置墆[土臬]于其內”的意思就是:將置墆[土臬]裝入風爐內。


按上引的網絡版《茶經》注文可知:墆,貯也;比滂,土堆。那麼,在這里,墆即“貯存”之意,因為爐襯(“墆[土臬]”)是放在風爐內的;“[土臬]”即可由“土堆”引申為“煤堆”之意,因為它本來就是存煤炭用的。


五、風爐內還有一個“墆[土臬]底穴”


再按《中國茶文化》的附圖復述一下爐排(墆[土臬]底穴)的樣子,因為《茶經》的原文根本沒提到它。它就像個圓鐵片,中間有許多圓洞,也稱爐床。這種爐床是固定式的,效果不如搖動式的好。



那麼,“三格”的意思也可以清楚了。它的意思是,這種墆[土臬]的上面有“三格”。“格”即我上面描述的那三個提耳,用以架鍑,《中國茶文化》中把它譯作“支架”,非常准确:



“爐身開洞通風出灰,內有三個支架(格),放煮茶的鍑,下有灰承,即盛灰的鐵盤。”


六、風爐原來是這樣運作的


現在,我可以試著總括一下風爐的各組成部分、按裝順序及功用了:


風爐,以銅鐵為體,形如三足古鼎。風爐鑄成后,要將爐內涂上一層泥,以便耐火,泥的厚度為六分,如太厚,爐床(即墆[土臬]底穴)便無法裝入。爐身設三窗,底一窗用以通風出灰。
煎茶前,先將盛灰的鐵盤(即灰承)裝入風爐內,再裝入爐床(即墆[土臬]底穴),然后將內裝煤炭的墆[土臬]放到爐床上,最后架鍑。墆[土臬]上有三個支架(即三格),用以支鍑。


九、 鍑是怎麼做出來的


關于 “鍑”,《中國茶文化》一書中有一點介紹:


“鍑字《茶經》以前很少使用,一般稱釜。…陸羽造用此字,旨在強調此器羽烹飪所用的器具判然有別。鍑與風爐配合使用…是煎茶的主要器具…鍑沒有蓋,雖然便于辨別水的沸騰情況,但畢竟對清洁衛生,熱能消耗不利,不能不說是設計上的一種缺陷。”



但是,看了它,我仍不明白“鍑”是怎麼做出來的。我想,問題的關鍵就在這句原文里:


“內抹土而外抹沙。土滑于內,易其摩滌;沙澀于外,吸其炎焰。”


網上有人將此句大略解作“用生鐵翻砂澆鑄”,感覺很有道理。然后,查了查《辭海》,才大致明白了。原來,原文中的“內抹”與“外抹”,都是對鍑的模具而言。翻砂,即砂型鑄造,其目的是為了得到鑄件。主要過程有四個:


“1.制造鑄模。用木材或金屬制成與鑄件外形基本相同的鑄模。…尺寸須按照所澆鑄金屬冷凝時的收縮量和為鑄件切削加工余量等加以放大。用木材、金屬或塑料等制成的分別稱為木模、金屬模或塑料模。2.制造鑄型。將鑄模放在砂箱中,再填充型砂,並將砂舂實,鑄模取去后,即在砂中留下空腔,成為砂型,這種過程稱“砂箱造型”,應用最廣。3.澆鑄。將熔化的金屬液澆入砂型。4.落砂和清理。金屬冷凝后從砂型中取出,去除表面粘砂、毛刺……就得到鑄件。”(《辭海》)


那麼,“其鐵以耕刀之趄,煉而鑄之”即其第一個過程:“制造鑄模”,因其以生鐵為之,故可稱其為“金屬模”。
“內抹土而外抹沙”即其第二個過程:“制造鑄型”。具體操作大概是這樣的:將鍑的鑄模座入砂箱中,再填充型砂並夯實,然后將鑄模取出,留出砂型,是為“外抹沙”;最后將這個空砂型用土抹好,是為“內抹土”。


“土滑于內,易其摩滌;沙澀于外,吸其炎焰”是相對后兩個過程(“澆鑄”與“落砂”)而言,意思是說:砂型內抹土的好處是,落砂時容易將鑄件清理干凈;采用翻砂法的好處是,在澆鑄時,沙子可以“吸其炎焰”。



《茶經十二談》之四:融儒釋道思想為一爐的陸羽《茶經》


——追尋《茶經》中的儒釋道思想


有人說,陸羽的《茶經》中融會了儒釋道三家思想的精華,這算不算過譽呢?讀完《茶經》,再想一想,應該不難得出答案。下面,我就結合著《茶經》中的几段原文“追尋”一下。


一、陸氏風爐與儒家思想


1.風爐上的八卦符號


讀完《茶經》第四章,就可以知道,陸羽不但自豪地在他設計的風爐上鑄出“伊公羹、陸氏茶”六字,還在爐的一腳上鑄出“坎上巽下離于中”的“古文”字樣。這是為什麼呢?各學者對此早有定論,內中的奧妙大體則如《中國茶文化今古大觀》一書所言:


“坎上巽下離于中”,寓意《周易·鼎卦》之象(下巽上離)。“鼎卦”是…第五十卦。鼎狀風爐是既取鼎卦之象,亦取鼎卦之意。取其象,如將卦象符號稍加變形,很像一種容器。
它的六爻是:最下一爻是陰爻(--),像器之足;二、三、四三爻是陽爻(——),陽為實,中實而容物,像器之腹;第五為陰爻(--),像器之耳;第六是陽爻(——),像器之鉉。
從上下兩體來看,上體中虛,下體有足承之,正是鼎之象也。取其意,《周易·鼎卦》辭曰:“鼎,象也,以木巽火飪之。”因為古鼎的用途之一,就是作為烹飪之器具,所以,必有火與水與之相遂。


2、符號的象征


陸羽何以要把風爐設計成鼎形呢?主要原因,從“坎上巽下離于中”這句“古文”即可推知,下面這段原文,則是補充說明:


“其一格有翟焉,翟者,火禽也;畫一卦曰離。其一格有彪焉,彪者,風獸也;畫一卦曰巽。其一格有魚焉,魚者,水虫也;畫一卦曰坎。巽主風,離主火,坎主水。風能興火,火能熟水,故備其三卦焉”。


先看一下這些符號的基本意思。在《易經》中,鼎、坎、離、巽卦分別為第五十、二十九、三十、五十七卦,卦辭分別為:


鼎:元吉,亨。(《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習坎:有孚,維心亨,行有尚。
離:利貞,亨;畜牝牛,吉。
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


所以,從這些卦辭中,更可以推知出陸羽何以要把風爐設計成鼎形。


3.鑄在“墆[土臬]三格”上的思想


可是,陸羽又為何把“離、巽、坎”這三個卦名鑄在“墆[土臬]三格”上呢?這里有兩個緣由,其一就如陸羽所言:“風能興火,火能熟水,故備其三卦焉”;其二卻需要“挖掘”一下才知。


結合著陸羽的身世,再對照老蓮在《筮儀象解》(收于浙江古籍出版社1994年初版的《陳洪綬集》)中對這四種卦辭的解釋,便能知道這種設計並非“風能興火”那麼簡單,因為它既反映了陸羽的內心世界,亦體現著陸羽對治國和現實的看法,由此甚至可以推知出陸羽的人格取向、處事原則來:


鼎:重器也。得之固難,保之亦不易。主鼎者則經綸調變,自可以凝天命,系人心,重器永保無虞矣。
坎,險陷也。處險者,能實心安于義命,而不萌徼幸,則中有定主,利害不惊……由是往以濟險,必能靜觀時變……
離,麗也。人臣麗君,將以行道盡其忠,必至正而道可行……
巽:入也。……其象為風,亦取入義。天下事,惟大才力方能大有作為。巽陰柔為主,則力量才識皆不足以圖大,故但可小亨;幸其以陰從陽,則才有所資,可以圖大而利有所往也。


——以上引自《筮儀象解》


那麼,陸羽將風爐制成古鼎之形,表明自己有“經綸調變”之能,又希望自己能像鼎那樣端正。如果君上也能如此,自“可以凝天命,系人心”,讓國之“重器”天長地久。
可是,這種“重器”是難得又難守的,因此,必須要像水一樣“安于義命”,“利害不惊”,才能剛柔並濟,無往不利。比較一下《老子》第八章中的“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事善能,動善時。夫唯不爭,故無尤”,可知它們的意思基本一樣,均與坎卦的辭意吻合。
光有堅定的信心和力量是不夠的,還要“利貞”,即堅守正道才行,此之謂“離”;如果再像風一樣謙虛柔順,無所不入,便一定“可以圖大”,“重器永保無虞”,此之為“巽”。


陸羽的這些想法和愿望都是好的,但在現實中,他卻兩次拜官不就,沒能“行道盡其忠”。由此可見,陸羽也像老蓮一樣,雖才華橫溢,卻不為時世所容,只能獨善其身,將致仕盡忠的幻想藏在心里。


因此,到目前為止,從“陸氏”風爐上,不但能看到著儒家思想的精華,也能看到一些道家思想的精華。


二、《茶經》與釋教


對佛教,我几乎一無所知,故只能從《茶經》原文中提到的兩種東西來推斷它與釋教的關系。


1.風爐外的花


從《茶經》第四章中看,在陸羽的風爐外,畫著蓮花的圖案:


“置墆[土臬] 于其內,設三格…其飾以連葩、垂蔓、曲水、方文之類。”


這里所說的“連葩”當指蓮花,由此可見陸羽與佛教的淵源頗深。蓮花與佛教的關系很深,在敦煌、龍門、克孜山等石窟的壁畫、雕塑中常有蓮花圖案;在漢語中常見將蓮花與佛教聯系在一起的詞匯,如蓮界(佛國),佛座(蓮台),佛龕(蓮龕),蓮經(《法華經》)等;在漢譯佛經中更能找到諸多與蓮花有關的詞匯,而陸羽這位從小被人遺棄的茶神又是在寺院中長大的,所以,若說“連葩”這個圖案同佛教毫無關系,實在很難令人相信。


2. 《茶經》與三衣六物


在這一章,陸羽還提到了一種“漉水囊”:


“漉水囊:若常用者,其格以生銅鑄之,以備水濕,無有苔穢、腥澀意……”


《中國茶文化今古大觀》一書分析說,從這個漉水囊上,能再次看到陸羽(茶)與僧家的淵源:


“漉水囊,本為僧家‘三衣六物’(三衣即僧伽梨、郁多羅僧、安陀會三種僧衣;六物指三衣之外加上鐵多羅[缽]、尼師壇〔坐具]、漉水囊)之一。皎然上人在《春夜賦得漉水囊歌送鄭明府》一詩有云:‘吳縑楚練何白晰,居士持來遺禪客。禪客能裁漉水囊,不用衣工秉刀尺。先師遺我或無缺,一濾一翻心敢賒。’這是皎然在…退居的鄭老縣令送他一件漉水囊之后…寫的贈詩。這首詩說明,漉水囊早就是僧家的濾水用具了。由于陸羽…在寺院里長大…一生几乎又同佛門結下了不解之緣,況且他倡導的煎茶法特別受到寺院禪師們的贊賞和支持,故將漉水囊這一佛門禪物作為茶器之一,是有頗深用意的。”


如果再找,還能找出一些《茶經》與佛教的關系。有的學者甚至能据此寫出長篇論文來,但我對宗教不感興趣,就不在此過多引用了。


三、至嫩者生——《茶經》與道教思想


在《茶經》的第五章,有這樣一段:


“其始,若茶之至嫩者,蒸罷熱搗,葉爛而芽筍存焉。假以力者,持千鈞杵亦不之爛,如漆科珠,壯士接之,不能駐其指。”


這一段的大致意思是:


在炙茶之前,選取那些最嫩的芽筍。最初如果當初選用老葉做茶餅,一搗便成碎末了;倘選用嫩葉,就算被蒸搗爛,芽、筍猶存。這樣制成的茶餅,茶葉非常細小,就算一個手持“千鈞杵”的大力士,也無法將其搗爛;茶葉的質地也非常光潤,就算讓壯士來搗,結果也像用漆斗量珍珠一樣,難以下手(滑溜難量)。


那麼,這段話豈不是體現了這樣的思想嗎:“至嫩”者反得保全(猶存)。這種思想,我們中國人並不陌生,它的源頭就在《老子》那里: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強。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堅強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強則滅,木強則折。強大處下,柔弱處上。”(《老子》第七十六章)


那麼,“茶之至嫩者”,“柔弱”,“生之徒”也;炙茶時飄出的“熛焰”,“堅強”,“死之徒”也。
“葉爛而芽、筍存焉”的意思,也符合《老子》的精義。
“如漆料珠”的比喻,雖然形容的是茶葉的“至嫩”妙用,但是,嫩即柔,柔即潤,潤即圓,圓即渾,渾即形體難毀,這正如大力士踩不死小螞蟻一樣,也都是老子的柔能胜強的道理。


在用風爐煎茶時,火勢洶洶,“強大處下”;茶湯翻滾時,“奔濤濺沫”,“柔弱處上”,這還是《老子》中的思想。


因此,從陸羽此處關于“至嫩”的解說,及其對茶的種種論述中,分明能覺出道家思想的精華,愈品愈覺回味無窮。


四、結論


結論就不必說了,還是請到寒齋吃苦茶吧。


《茶經十二談》之五:候之,決之,方可挹彼清流


——淺析《茶經》第五章中的一段話



一、“乳泉”是什麼


在《茶經》第五章里,有這樣一段話:


“其水,用山水上,江水中,井水下。其山水,揀乳泉,石池漫流者上;…又多別流于山谷者,澄浸不泄,自火天至霜降以前,或潛龍蓄毒于其間,飲者可決之,以流其惡,使新泉涓涓然,酌之。”


其中,“其山水,揀乳泉,石池漫流者上”這一句是什麼意思呢?“決之”的意思及目的又是什麼?看了田藝蘅的《煮泉小品》,似有所悟:


“山下出泉曰蒙。蒙,稚也…水稚則味全。顧鴻漸曰‘山水上’…‘乳泉石池漫流’者,蒙之謂也。其曰瀑涌湍瀨者,則非蒙矣,故戒人勿食。
…石,山骨也;流,水行也。山宣氣以產萬物,氣宣則脈長,故曰‘山水上’。…泉非石出者必不佳。故《楚辭》云:‘飲石泉兮蔭松柏。’…泉不流者,食之有害。《博物志》:‘山居之民,多癭腫疾,由于飲泉之不流者。’…泉涌出曰濆。…泉懸出曰活,暴溜曰瀑,皆不可食。…乳泉,石鍾乳,山骨之膏髓也。其泉色白而體重,极甘而香,若甘露也。”


再查《辭源》等,然后思考:


“乳”:即乳石、鐘乳(石鐘乳)。鐘,原形為“鐘”,指古鐘。乳,隆起如乳。故“鐘乳”的准确寫法應為“鐘乳”或“鍾乳”,按《辭源》,其本意是“古鐘面隆起的飾物。在鐘帶間,其狀如乳,故名”。后人認為,“石灰岩洞頂下垂的檐冰狀物,狀如鍾乳,故名。亦稱石鍾乳。”不過,現在將簡化為“鐘”乳石也沒什麼關系,反正誰都知道這是什麼東西。


因此,“乳泉”的意思自然是指鐘乳穴中的泉水了,可是,為什麼要說“石池漫流者上”呢?


二、“石池”在哪里


按陸羽及杜育的原則,取水“應挹彼清流”,那麼,自鐘乳石下流出的泉水,如在天然“石池”中“漫流”過一段時間,水勢即可平緩,水質也能更加清澄,故曰“石池漫流者上”。“漫流”,意同“流漫”,彌漫、遍布之意。這里所說的“石池”,當非人工所造。


這種石池應在哪里呢?起初,我以為應在洞外。但是,《茶經》第九章中有這樣一句話:“若援藟躋岩,引?入洞,于山口灸而末之…”。我想,這里指的應該就是鐘乳穴。那麼,這種“石池”就算不在洞穴里,也一定在洞口的不遠處。那麼,乳泉自穴頂滴落,匯流于洞內的石地上,或洞口附近的山石上后,因石以為池,故名之曰“石池”。


三、几點補充


《中國茶文化今古大觀》一書中所附的溫庭筠《西陵道士茶歌》詩曾云:“乳竇濺濺通石脈,綠塵愁草春江色。”該書注釋為:“謂烹茶時所選用的乳泉水。滴滴清泉,從岩洞頂部鐘乳石隙孔中滴落在石池里。陸羽…說:‘其山水,揀乳泉,石池漫流者上。’正是指的這種乳泉水。”這種解釋應如我上面所說,故云“滴落”。



《煮泉小品》云:“移水而以石洗之,亦可以去搖蕩之濁滓。”倘“以石洗”,則必有“石池”,既需“移水”,此池必為人工所造。《煮泉小品》亦云:“泉不難于清…其瀨峻流駛而清…亦非佳品。”由此可知,“流駛而清”者,亦“石池漫流”之謂也。


綜上,“乳泉”的准确意思應為自鐘乳穴中的鐘乳石下滲流出的山泉水。“其山水,揀乳泉,石池漫流者上”的意思原來是這樣:在山水中,自鐘乳石下滲流出的最好,其中,在洞內(或洞口附近)的“石池”中流漫過一段時間者尤佳。工人版《茶經》譯作“山水選擇鐘乳石上滴下來的水,或石池里流動緩慢的水為最好”,不确。


四、兼收並蓄,挹彼清流


最后來想想“決之”的意思。我認為,它的意思,應與“浸”意同,或許也有“浸潭”之意。“浸潭”,滋潤旁延。《淮南子卷八·本經訓》:“呼吸浸潭,包裹風俗,斟酌萬殊,以相嘔咐醞釀,而成育眾生。”《淮南子譯著》(陳廣忠注譯
吉林文史出版社1990年初版,1993年第2次印 定价22元)中譯作:


“呼出、吸收,互相滋潤,包容了所有的風氣,吸收了萬般不同的內容,混同萬物,吸收能適宜的部分,以互相撫育和調,而化育生成了天下萬物。”


陸羽所言的“決之,以流其惡”,目的不也是為了“呼吸浸潭…以相嘔咐醞釀”,以便“挹彼清流”嗎?可見,這段《茶經》與道家思想暗合。


《茶經十二談》之六:《茶經》第七章是“集體”創作的


——由《茶經》第七章中的一些錯誤想到的



一、“七之事”中的五個稱謂錯誤


《茶經》的第七章“七之事”,是全書內容最丰富的一章,也是破綻最多的一章,其中包含著很多文字錯誤。


首先,《茶經》原文對這五個人的稱謂就沒搞清楚:“韋太傅宏嗣、張黃門孟陽、新安王子鸞、鸞弟豫章王子尚、謝冠軍安石”。


“韋太傅宏嗣”即韋曜(昭)。《三國志卷六五·吳書·王樓賀韋華傳第二十》:“韋曜字弘嗣,吳郡云陽人也。少好學,能屬文,從丞相掾除西安令,還為尚書郎,遷太子中庶子。…和廢后,為黃門侍郎。”由此可知,《茶經》此處原文有誤,因為韋曜並不曾任太傅,故《茶經》可能將“太子中庶子”(為太子屬官,職如侍從,秩六百石)誤抄作“太傅”了。


“張黃門孟陽”即張載,字孟陽。張載官拜中書侍郎,他的弟弟張協才是黃門侍郎呢。將二人小傳自《晉書》抄出,一看即知:


《晉書·列傳第二十五·張載》:“張載字孟陽,安平人也。父收,蜀郡太守。載性閑雅,博學有文章。……起家佐著作郎,出補肥鄉令。復為著作郎,轉太子中舍人,遷樂安相、弘農太守。長沙王乂請為記室督。拜中書侍郎,復領著作。載見世方亂,無復進仕意,遂稱疾篤告歸,卒于家。”


《晉書·列傳第二十五·張載弟協》:“協字景陽,少有俊才,與載齊名。辟公府掾,轉祕書郎,補華陰令、征北大將軍從事中郎,遷中書侍郎。轉河間內史,在郡清簡寡欲。…永嘉初,復征為黃門侍郎,托疾不就,終于家。”(《晉書》十冊
房玄齡等撰 中華書局1974年初版,1993年第5次印 定价 81.55元)


“新安王子鸞,鸞弟豫章王子尚”指的是劉子鸞和劉子尚,但他們分別為孝武帝劉駿的第二、第八子,故王子尚為兄:


《宋書·列傳第四十·孝武十四王》:“孝武帝二十八男…豫章王子尚,字孝師,孝武帝第二子也…大明…五年,改封豫章王……始平孝敬王子鸞,字孝羽,孝武帝第八子也。大明四年…改封新安王……”。


“謝冠軍安石”即謝安,字安石。查《晉書》謝氏諸傳,謝安雖曾“加后將軍”、“驃騎將軍”、“拜衛將軍”,但始終不曾“奪冠”。謝安之兄為謝奕,謝奕之子為謝玄。謝玄曾“進號冠軍”、“進號前將軍”、轉授“左將軍”,死后又被“追贈車騎將軍”,才算真正的“冠軍”,故“世說”中亦稱謝玄為“謝左軍”。所以,《茶經》此處將謝安與謝玄搞混了。


二、“七之事”中的引文錯誤


第七章的所有引文,凡是我查得到的,凡我查得到的,都据比較可靠的書籍盡可能多方校對過,然后將相關原文與《茶經》的引文比較。比較的結果是:《茶經》的引文要麼是略文,要麼是改編,沒有一條是直接征引原書的,故錯漏頗多。該章的所有引詩,多半也只是摘抄,有的字詞,抄得也並不准确。下面,我只談兩處錯得比較離譜的。


“晉《中興書》:陸納為吳興太守時,衛將軍謝安常欲詣納。”:按《晉書》、《世說新語》等,此時陸納為吏部尚書,非吳興太守,謝安此時亦非“衛將軍”,《茶經》此處將兩個人的官職都寫錯了。(因另有專文論述,故此處略。)



“《廣雅》云:荊、巴間采葉作餅…芼之”這一句,很可能不是《廣雅》所“云”。丁以壽先生在《茶經“廣雅云”考辨》一文中論証說,“《廣雅》云”一條乃后人注,非《茶經》正文,且該注亦非引自《廣雅》:


“張揖為漢魏之際人,著有《廣雅》、《埤蒼》、《古今字詁》之書。張揖上《廣雅》表稱‘博士臣揖’,則《廣雅》成書于曹魏明帝太和年間。…著三書,現僅存《廣雅》…
‘《廣雅》云’這段文字,在流傳的《茶經》版本中有兩種不同的排列,一是附于‘周公《爾雅》’條下…合為一事;一是…單列…。
…既然陸羽將《爾雅注》與《爾雅》分開各列…就不會將《廣雅》與《爾雅》合為一事。…同出一條,是因…傳抄過程中誤將注文抄入正文…查《爾雅》的各種注疏,並無對‘《廣雅》云’的征引…在‘七之事’章,‘晉《中興書》’條注文有‘《晉書》云…’…征引體例一致,足可証明‘《廣雅》云’乃《茶經》注文。
而將《廣雅》條置…周公事后、齊相晏嬰前…違反時代次序…人事對應原則…系人添加。類似的添加還有華陀《食論》、壺居士《食忌》。添加之人…不知在前…補上張揖、華陀等人名。…皮日休《茶中雜詠》序不是說“太原溫從云,武威段…,各補茶事十數節”嗎?莫非溫、段所補茶事被人誤抄入《茶經》而衍?


陸德明《經典釋文·爾稚音義》釋木…征引了今已失傳的《埤蒼》、《雜字》,卻未及…《廣雅》,這說明《廣雅》未收茶的同義字…所以,‘《廣雅》云’…似乎是注解文字,且疑是《埤蒼》或《雜字》的注文…誤為‘《廣雅》云’。”


三、《茶經》第七章是“集體”創造的結果


為什麼,在《茶經》第七章中會有這麼多的錯誤?是陸羽不夠細心嗎?看了丁以壽先生在《茶經“廣雅云”考辨》中的這些介紹后,我想,這些錯誤未必應該歸罪于陸羽:


“《茶經》初稿約成于唐代宗永泰元年(公元765)…陸羽后又不斷修改,于唐德宗建中元年(公元780)定稿。…各種鈔本同時流傳…繁簡不一。…陳師道《茶經》序:‘陸羽《茶經》家傳一卷,畢氏、王氏書三卷,張氏書四卷,內外書有一卷,其文繁簡不同。王、畢氏書繁雜,意其舊文;張氏書簡明…而多脫誤;家書近古,可考正自七之事,其下亡。乃合三書以成之…。’…該書大概就是后來的各種寫本、刻本、活字本的祖本。中唐封演的《封氏聞見記》卷六飲茶記:‘有常伯熊者,又因鴻漸之論廣潤色之。’晚唐皮日休《茶中雜詠》序云:‘余…以為備之矣。后又獲其《顧渚山記》二篇…后又太原溫從云…各補茶事十數節,並存于方冊。’”


的确,因為《茶經》當非一時成稿,中間當經過補充及傳抄,乃成,而這一章應非出自陸羽一人之手,其后恐經過多人增補,所以才會混入异文,並產生有那麼多的錯誤。


我更有一個大膽的怀疑:第七章中的多半引、注文(及詩賦),或許都是為后人所添的。也就是說,“皇朝徐英公勣”一條后的內容,除陸羽引用的詩賦片斷外,剩下的引文恐怕多半出自他人(唐、宋初人)之手。
還有一種可能,即它們多半都是陸羽親自編入的,那麼,它們當是憑記憶所寫,或是得自陸續搜集來的資料及傳說,故僅注明了出處及大致內容,以備他日查考之用。


理由有三:一是《茶經》既經眾手,定有混入异文(注文等)的可能;二是這些引文几乎都非經籍原文,三是這些引文如确經陸羽與原文核對,當時即可發現錯漏。


那麼,以前為何很少有人這樣怀疑呢?我只能想出一個理由:陸羽為“神”后,《茶經》即成為“神之話”,故各本均未敢擅更一字,皆一仍其舊,各大學者為顧及自己的FACE,在自認無絕對把握前,即便對原文心存疑竇,亦不去做過大的聲張(或是僅在他的小沙龍里講過,我這樣的普通人根本沒資格听)。


我卻不在乎,因為我只是一個讀書的,並不怕講錯話,怕的只是講假話。我認為,問題如果不提出來,也就不會有什麼問題。所以,我要在此大聲說出我的怀疑,就算它非常可笑。

《茶經十二談》之七:浙東、浙西與江南西道、江南東道的關系


——談《茶經》第八章中的几個地名


一、“八大茶道”還是“八大茶區”


對我來說,《茶經》的第八章“茶之出”實在沒什麼可看,反正我不會也不想作什麼專門研究,所以,本想大致瞧瞧就算。可是,在核對該章涉及到的古今地名時,卻發現了一些問題。


總的來看,這一章是按這個順序敘述的:“山南、淮南、浙西、劍南、浙東、黔中、江西、岭南道(附其他各州)”,人們一般將這八個產區稱為“八道”,但是,這里所說的“八道”,並不僅僅限于“貞觀八道”,有些則屬于“開元十五道”。所以,《茶史初探》的作者(佚名)認為:


“陸羽在《茶經》中,對肅宗、代宗時的情況,作了這樣記述:山南有峽州…等43州。過去一般都將《茶經》上列州之前的地名‘山南’、‘淮南’等稱之為‘八道’。這些地名在唐代确也曾作過道名,但不是同一時期的道名,所以,與其稱之為是道名,不如說成‘八大茶區’為好。”


由此可知,就算應該將這些產區稱為“八大茶區”,但這些名稱卻還是唐代的各道名。因此,《中國茶文化》一書的說法更合理些:


“《出》記載了唐代的茶葉產地,及于當時的八個道。…包括現在的湖北、湖南、陝西、河南、安徽、浙江、江甦、四川、貴州、江西、福建、廣東、廣西等十三個省(區),除了云南以外,几乎涵蓋現今我國的各主要茶區。”


二、“浙西、江西、浙東“屬于“十道”還是“十五道”


那麼,這八個道的大致位置在哪里呢?網上對此有簡略的總結:


“(本章)記載了唐代產茶的區域。根据政治地理,分為道、州、縣三級。道相當于現在的省,曆代變化較大,名稱都已改變。唐代八個產茶道的名稱和她們的地理位置大致如下:山南道…淮南道…浙西道-江甦長江以南,茅山以東,浙江和安徽新安江以北。浙東道-浙江衢江、浦陽江流域及其以東地區。劍南道…黔中道…江南道-江西、湖南、湖北南部。岭南道-廣東、廣西、福建。”


看完以上這些,又看到電子版《茶經》對原文中的“浙西以湖州上”、“江西生鄂州、袁州、吉州”、“浙東以越州上”做的注釋,然后就感到迷惑了。那三條注釋是這樣的:


“浙西”:唐貞觀十道之一。
“江西”:江西團練觀察使方鎮的簡稱。
“浙東”:浙江東道節度使方鎮的簡稱。


唐初十道包括浙西道、浙東道嗎?“江西”是不是某個道的簡稱呢?


《中國古代史教學參考地圖集》一書中說:


“鄂州(隋-宋):湖北武漢市武昌;袁州(隋-宋):江西宜春;吉州(唐-宋):江西吉安市。”


既然鄂州屬今湖北省,怎麼會歸“江西”管轄呢?為此,需要知道“十道”與“十五道”的分別。


三、貞觀十道與開元十五道


看看這些資料:


《圖書館古籍編目》(北京大學圖書館系等編 中華書局1985年初版
定价2.35元):“貞觀元年分全國為十道,至玄宗開元二十一年…增京畿道、都畿道,山南道分為東西二道,江南道分為東、西、黔中三道…為十五道。…唐初十道:關內道、河南道、河東道、河北道、山南道、淮南道、江南道、隴右道、劍南道、岭南道。…治所(今地依次為):陝西鳳翔,河南洛陽、開封,山西永濟西,河北大名東南,湖北襄陽,江甦揚州市,江甦甦州市,青海樂都,四川成都,廣東廣州。”


《舊唐書·志第十八·地理一》:“開元二十一年,分天下為十五道…京畿…都畿…河東…關內…河南…河北…隴右…山南東道…山南西道…劍南…淮南…江南東道…江南西道…黔中…岭南…。”


《新唐書·志第二十七·地理一》:“又因十道分山南、江南為東、西道,增置黔中道及京畿、都畿…”(可見,黔中道為玄宗時新增,非因江南道析出,《圖書館古籍編目》有誤。)


四、“江西”當為“江南西道”之通稱


從上節的引文看,那里既沒有“浙西”、“浙東”,也沒有“江西”,這是為什麼呢?再查:


《圖書館古籍編目》:“江南道治所:甦州;所轄州府:洪、虔、撫、吉、江、袁、信、鄂、湖、杭州……”


《辭源》:“江西:唐開元二十一年分境內為十五道,而江南為東西二道,江南東道治甦州,江南西道治洪州,省稱江東、江西。……安史亂后,江南西道通稱江西。治所在洪州(今南昌市),領有洪、江、信、袁、撫、饒、虔、吉八州,相當今江西省。”


《舊唐書·志第二十·地理三》:“洪州上都督府…貞觀二年,加洪、饒、撫、吉、虔、袁、江、鄂等八州。”


《新唐書·志第四十二·食貨二》:“元和中,供歲賦者,浙西、浙東、宣歙、淮南、江西、鄂岳、福建、湖南八道,戶百四十四萬,比天寶才四之一。”


原來如此。 電子版《茶經》的注釋將“江西”注為“江西團練觀察使方鎮的簡稱”,恐未搔至痒處。


据《辭源》,安史之亂后,江南西道通稱江西,故《新唐書》中所云元和供歲賦諸道中,“江西”即應為“江南西道”之通稱。“元和”為憲宗時年號,其元年為806年,安史之亂為763年定,此時自當為“安史亂后”了。据《舊唐書》,《辭源》所謂“領有洪…吉八州”不确,“吉”等應加“等”字,因“鄂州”亦在其中,唐初統屬江南道,至陸羽撰《茶經》時屬江南西道,故《茶經》此處云“江西生鄂州、袁州、吉州”。


總之,据諸書推之,“江西”當為“江南西道”之通稱。


五、“浙西、浙東”的歸屬問題


那麼,《茶經》本章中所謂的“江西”,全稱就當為“江南西道”。“浙西、浙東”呢?這兩個地方該屬于哪里?


《辭源》:“浙江:唐為江南道,后分為浙東浙西二道(浙江東道、浙江西道)”


比較一下這三種說法:貞觀初,設“江南道”;開元時,“江南為東西二道”,即江南西道、江南東道;浙江,“唐為江南道”。


那麼,“浙江東道、浙江西道”一定都屬于“江南道”,而“江南道”又分為“江南西道、江南東道”。既然“江南西道”治“洪、吉、袁、鄂”等八州,“江西生鄂州、袁州、吉州”,那麼,浙江西道(浙西)應從屬于“江南西道”;浙江東道(浙東)應從屬于“江南東道”。


因此,“浙西、浙東”的全稱應為江南西道(浙江西道)、江南東道(浙江東道)。但網上將“浙西道、浙東道、江南道”並列的說法,現在看來也不能算錯,因為那是相對于今天的地理划分而言。


《茶經十二談》之八:陸納痛打侄子時做的是什麼官


——對《茶經》第九章的一段原文的辨析


一、陸納發威時,是吳興太守嗎


《茶經》第九章里有這樣一段原文:


“陸納為吳興太守時,衛將軍謝安常欲詣納。【原注:《晉書》以納為吏部尚書。】納兄子俶怪納無所備,不敢問之,乃私蓄十數人饌。安既至,所設唯茶果而已。俶遂陳盛饌,珍羞畢具。安既去,納杖俶四十,云:‘汝既不能光益叔父,奈何穢吾素業?’”


  當時,陸納是吳興太守嗎?既然《中興書》已佚,唯有求証于《晉書》:


《晉書·列傳第四十七·陸曄弟玩子納》:“納字祖言。少有清操,貞厲絕俗。初辟鎮軍大將軍、武陵王掾,州舉秀才。太原王述雅敬重之,引為建威長史。累遷黃門侍郎、本州別駕、尚書吏部郎,出為吳興太守。將之郡,先至姑孰辭桓溫,因問溫曰:‘公致醉可飲几酒?食肉多少?
’溫曰:‘年大來飲三升便醉,白肉不過十臠。卿復云何?’納曰:‘素不能飲,止可二升,肉亦不足言。’后伺溫閑,謂之曰:‘外有微禮,方守遠郡,欲與公一醉,以展下情。’溫欣然納之。時王坦之、刁彝在坐。及受禮,唯酒一斗,鹿肉一柈,坐客愕然。納徐曰:‘明公近云飲酒三升,納止可二升,今有一斗,以備杯杓余瀝。’溫及賓客並嘆其率素,更敕中廚設精饌,酣飲极歡而罷。納至郡,不受俸祿。頃之,征拜左民尚書,領州大中正。將應召,外白宜裝几船?納曰:‘私奴裝糧食來,無所復須也。’臨發,止有被襆而已,其余並封以還官。遷太常,徙吏部尚書,加奉車都尉、衛將軍。謝安嘗欲詣納,而納殊無供辦。其兄子俶不敢問之,乃密為之具。安既至,納所設唯茶果而已。俶遂陳盛饌,珍羞畢具。客罷,納大怒曰:‘汝不能光益父叔,乃復穢我素業邪!”于是杖之四十。其舉措多此類。”


那麼,“納杖俶四十”時,陸納絕不會“為吳興太守”,《茶經》原注所言极是。


二、陸俶為什麼挨揍


  這需要先查查陸氏的家譜才能清楚。据《晉書》陸氏諸傳推之,陸曄之弟為陸玩;陸玩之子至少有三個:長子陸始,次子陸納,三子名不詳;陸始之子至少有兩個:陸俶、陸禽;陸玩的三子至少有一子:陸道隆;陸納的獨子名長生,早亡,死后陸道隆嗣。


  那麼,“納杖俶四十”時所說的“汝不能光益父叔,奈何穢吾素業”,讀來便覺沉重了。話中的“父”,指的是陸始(陸俶之父),“叔”,當屬陸納自稱。陸納因獨子病重難愈,只能對陸俶等侄子寄予厚望,可是,他們要麼像陸俶一樣喜歡敗家,要麼像陸禽一樣違反亂紀:


《晉書·列傳第四十七·陸曄弟玩子納》:“后以愛子長生有疾,求解官營視,兄子禽又犯法應刑,乞免官謝罪。詔特許輕降。…時會稽王道子以少年專政,委任群小,納望闕而嘆曰:“好家居,縴兒欲撞坏之邪!”朝士咸服其忠…長生先卒,無子。”


所以,向以節儉著稱的陸納,見陸俶如此講排場,穢其“素業”,當然要火冒三丈了,這是可以理解的。當然,他所采取的手段的确太野蠻了。


三、陸俶被打時謝安是衛將軍嗎?


《茶史初探》云:“由晉書這段記載來看,陸納在湖州任職的時間不長,陸納與謝安相會,是在納回建康任職以后的事情,且這里的‘衛將軍’如作上述標點,就屬陸納的加封,與謝安無關,不能作為‘衛將軍謝安嘗欲詣納’。因為吳覺農先生《茶經述評》提出這一問題后,有人干脆就否定這條資料的真實,所以上面特地把《晉書》作一引正,肯定這則故事的核心——陸納視茶為‘素業’。”


  這個“衛將軍。謝安”是否該寫成“衛將軍謝安”的問題,据《晉書》等推一下即可知道:


《晉書·帝紀第九·簡文帝》:“寧康元年…九月…吏部尚書謝安為尚書仆射,…三年…尚書仆射謝安領揚州刺史…九月,帝講《孝經》。太元…五年…五月,以司徒謝安為衛將軍、儀同三司。”
《晉書·帝紀第九·孝武帝》:“太元…十一年…四月…癸巳,以尚書仆射陸納為尚書左仆射…”


《世說新語箋疏·言語第二》第90條及原注:“孝武將講孝經,謝公兄弟與諸人私庭講習。(續晉陽秋曰:寧康三年九月九日,帝講孝經,仆射謝安侍坐,吏部尚書陸納兼侍中卞耽讀…)”


既然陸納請謝安吃飯時為吏部尚書,當時謝安就應該為仆射(尚書仆射),正如《續晉陽秋》所言,因為謝安為衛將軍是381年,即太元(376-396)五年,已非寧康年間,而陸納在386年,即太元十一年時,為尚書左仆射,非吏部尚書,故此事應發生在寧康(373-375)元年至五年之間。


那麼,“衛將軍。謝安”就不該寫成“衛將軍謝安”,《茶經》的這條引文又沒抄對,這種張冠李戴的事,在該章中並不少見。


我為什麼沒把這錯誤怪到陸羽頭上?很簡單,既然陸羽在《茶經》中稱陸納為“遠祖納”,對他的事跡應該比較了解,所以,既不會說出“陸納為吳興太守時”這樣的話,也不會在此白白把“衛將軍”這個頭銜送給非親非故的謝安。


《茶經十二談》之九:王肅何以將茶貶作“酪奴”


——從《茶經》第九章“茶之事”的一段原文談起


一、 王肅喜歡撒謊嗎?


在《茶經》的第九章“茶之事”中,有一段轉引自《後魏錄》的原文:


“琅邪王肅仕南朝,好茗飲、蓴羹。及還北地,又好羊肉、酪漿。人或問之:‘茗何如酪?’肅曰:‘茗不堪與酪為奴’。”  


在網上見到一條今注,云:


“王肅,本在南朝齊做官,后降北魏。北魏是北方少數民族鮮卑族拓跋部建立的政權,該民族習性喜食牛羊肉、鮮牛羊奶加工的酪漿。王肅為討好新主子,所以當北魏高祖問他時,他貶低說茶還不配給酪漿作奴仆。這話傳出后,北魏朝貴遂稱茶為‘酪奴’,並且在宴會時,‘雖設茗飲,皆恥不復食’(見《洛陽伽藍記》)”。


話雖大致不差,但是,“王肅為討好新主子”的看法,卻實在有些奇怪。王肅的品格真的如此低下,以至于喜歡瞪著眼睛撒謊嗎? ( 未完 見 茶經十二談(下))


茶經十二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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